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宗教為什麼討厭豬?

 
所有的宗教都有某些與飲食有關的訓諭或禁令之特色,但在所有迷信當中,最古老及最頑強的,就是對於豬的仇恨,甚至恐懼。
【前言】
作者克里斯多福.希鈞斯,1949年4月13日出生於英國的普茲茅斯,並在劍橋的萊思中學和牛津的巴利奧爾學院受教育,研讀哲學、政治和經濟學。曾獲得英國科普書獎與萊南文學獎、美國全國雜誌獎,並以《上帝沒什麼了不起》獲2007年美國國家書卷獎非文學類的提名。克里斯多福.希鈞斯並且名列《外交政策》和英國的《遠景》雜誌所遴選的「百大公共知識分子」其中之一。
宗教為什麼討厭豬?
所有的宗教都有某些與飲食有關的訓諭或禁令之特色,不管是現在已逐漸消失的天主教徒不得在週五食魚的禁令,或是印度人對於牛的崇拜,視其為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動物〔印度政府甚至曾提出,將對所有因一九九○年代牛腦炎(即「狂牛症」)肆虐歐洲而面臨屠宰命運的牛隻提供保護,或者進口印度〕,或是其他一些拒絕食用任何動物肉的東方教派,它們甚至禁止傷害即使是老鼠或跳蚤等任何生物。但在所有迷信當中,最古老及最頑強的,就是對於豬的仇恨,甚至恐懼。它出現於早期的朱迪亞地區,而這也是猶太人好幾個世紀以來與眾不同的地方之――另一項則為割禮。
即使《可蘭經》第五章第六節中特別譴責猶太人及其他的異教徒變成了豬和猴子(這在薩拉菲斯特回教講道中是非常頻繁出現的主題),而《可蘭經》也形容豬肉為不乾淨,甚至「令人厭惡」,看起來回教徒在採納猶太人此獨一無二的禁忌時,並未看出其中的諷刺意味。整個回教世界明白表露了對於豬的極端厭惡。一個極好的例子是持續禁止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Animal Farm)出版,回教的學童因此無法閱讀這本當代最迷人且最有益人心的寓言故事。我曾經仔細研究由阿拉伯教育部所發之禁令,它是如此愚昧,因而未注意到「豬」在這個故事本身所扮演的邪惡及獨裁角色。
身為一個並不成功的小農場場主,歐威爾實際上並不喜歡豬,而許多不得不在環境惡劣的農業環境中與這種難搞的動物相處的成年人,也分享了這股嫌惡。擠在滿滿的豬圈裡,豬隻一向表現得很貪心,並在髒污的環境中打鬧嬉戲,發出喧鬧的聲音。牠們吃掉自己的後代,甚至自己的糞便,並非稀罕之事,而牠們到處風流的天性,也令一些道學之士看不過去。但人們也經常注意到,如果提供豬隻足夠的空間,讓每隻豬有自己的設施,牠們會讓自己保持得非常清潔、安排居住空間、養育家庭,並且參與和其他豬隻的社交活動。牠們也展示了許多智慧的跡象,並且經過計算後,發現牠的一個重要比例(即腦子和身體重量的比例)幾乎和海豚一樣高。當目睹到山豬、野豬與我們平常習見的溫馴肉豬和調皮嬉鬧小豬的對比後,可以得知豬很能適應環境。但看在害怕的人們眼裡,其腳上偶數趾的蹄子,卻成了一種巫術的標記,而我猜想,要推測先有豬還是先有邪術並不困難。只有無聊與愚蠢的人才會想知道,為何萬能的造物主設計了此一機靈百變的生物,然後又命令比牠高階的哺乳動物完全(或是冒著永遠不快樂的風險)避開牠。但是許多其他不同陣營的智慧哺乳動物,則影響了天堂仇視火腿的信念。
我希望你現在已經猜到了我們已知道的事情,無論如何,此一好畜生是我們的近親之一。牠與我們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有大量相同,而近期還允許從豬隻移植皮膚、心臟瓣膜及腎臟等器官到人身上。而被大眾視為最可能,也最讓人恐懼的結果是,如果(但我衷心相信並不會發生)一位新的門羅醫生能夠透過收買手段,得到複製人體的最新技術,最可能的就是創造出一個雜種的「豬人」。同時,豬的一切似乎都很有用,從牠有滋養且美味的肉,到可用來製革的棕褐色皮革,以及可以用來做成刷子的豬鬃。在厄普敦•辛克萊(Upton Sinclair)關於芝加哥屠宰場的寫實小說《叢林》(The Jungle)中,讀到豬隻被舉高掛在金屬鉤上,當牠們被割喉,發出痛苦的尖叫時,令人痛苦難當。而即使是鐵石心腸的工人也為此經驗而戰慄不已。那些尖叫聲中有些東西……
(本文轉載自克里斯多福.希鈞斯新書《上帝沒什麼了不起》,中文譯本由小異出版)

 

為何天堂恨火腿?
新幾內亞等地的野蠻人用來形容烤人肉的土話,其意思就是「長豬」(long pig):我自己並無相關的品嘗經驗,但情況似乎是,如果我們被食用,味道應該和豬差不多。
【前言】

作者克里斯多福.希鈞斯,1949年4月13日出生於英國的普茲茅斯,並在劍橋的萊思中學和牛津的巴利奧爾學院受教育,研讀哲學、政治和經濟學。曾獲得英國科普書獎與萊南文學獎、美國全國雜誌獎,並以《上帝沒什麼了不起》獲2007年美國國家書卷獎非文學類的提名。克里斯多福.希鈞斯並且名列《外交政策》和英國的《遠景》雜誌所遴選的「百大公共知識分子」其中之一。

為何天堂恨火腿?

再進一步深究,可以發現未受拉比或以瑪目干擾的兒童很容易就被豬所吸引,尤其是豬寶寶,而且救火員一般都不吃烤豬肉或炸脆皮。新幾內亞等地的野蠻人用來形容烤人肉的土話,其意思就是「長豬」(long pig):我自己並無相關的品嘗經驗,但情況似乎是,如果我們被食用,味道應該和豬差不多。

這些事情,有助於對古猶太教禁令的一般「世俗」解釋胡說八道一番。有人說,此一禁令是因為豬肉在炎熱的氣候下,不但會發出臭味,並且會滋生旋毛蟲的幼蟲。此一反對理由也許適用於不符合猶太教教規的貝類上,但實際上卻很可笑。首先,旋毛蟲病出現在各種氣候地帶,事實上發生在寒帶的例子還超過熱帶地方。第二,古猶太人的居地是在迦南,考古學家翻遍當地的垃圾堆,也未發現有豬骨頭的遺跡,反而是在其他聚落的貝丘裡出現過豬骨頭。換句話說,非猶太教徒並未因為食用豬肉而生病或死亡(別的不說,如果他們真的是因此原因而亡,則摩西的上帝又何必鼓勵由不吃豬肉的人來進行屠宰)。

因此,對於此難題一定另有答案。雖然我聲稱我自己的解答是原創的,但沒有詹姆士•傅雷哲(James Frazer)爵士和偉大的伊班•瓦拉克(Ibn Warraq)協助,我可能無法得到答案。根據許多古代的權威,閃族人對於豬的態度是既敬畏又憎厭。食用豬肉被認為是一件特殊之事,甚至是享用特權或供儀式之用(這種介於神聖與褻瀆之間的瘋狂混亂狀態,在所有時代的所有信仰中都找得到)。同時並存的吸引與嫌惡,源自一個擬人的源頭:豬的外表、豬的滋味,以及豬臨終時的吼叫,還有豬明顯的智力,都總是令人不舒服地聯想到人類。「豬肉恐懼症」與「嗜豬肉症」因此可能源自於一次有人類獻祭,甚至吃人儀式的夜晚;在當時的情況下,「獻給神的」一詞,常常並不僅止於暗示而已。除非禁止(以及強制要求嚴酷處罰)的人其實是抱著被壓抑的欲望來參與,否則任何的選擇(從同性戀到通姦)從來都不應該被處罰。正如莎士比亞在《李爾王》中所描述,鞭打妓女的警察,其實抱著想要利用她去做所有他正在抨擊的觸法行為之熱切需求。

嗜豬肉症也可以被用來做為壓迫與壓制之用。在中世紀的西班牙,猶太教徒和回教徒在死亡與酷刑的痛苦折磨下被強迫改信基督教,宗教當局理所當然地相當懷疑其中許多人轉變宗教信仰並非出自真誠。事實上,宗教法庭的興起,部分是出自於擔心隱匿的異教徒會前來望彌撒――當然,更噁心的是,他們還會假裝服用基督本人的血肉。於是,在隨後所產生的習俗裡,不論是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場合,都會獻上一碟豬肉片。那些有幸造訪西班牙,或光臨任何好西班牙餐廳的人,都會對此好客的風氣十分熟悉:實實在在,毫不誇張地幾十種以不同方式保存,不同部位的豬肉。但此一風氣的可怕源頭,就是為了要行之不輟地努力找出異端,並且嚴密地注意對方是否流露出厭惡的表情。即使是美味的伊比利火腿,在這些激進的基督教狂熱者手中,感覺上也像是一種折磨。

現在,古老的愚蠢又出現在我們身上。歐洲的回教狂熱分子,要求將三隻小豬、豬小姐、「小熊維尼」中的小豬,以及其他傳統的寵物和角色,都從他們小孩無辜的注視中移開。這些陰鬱的聖戰白癡很可能讀書太少,而對由無與倫比的作者威弗(Whiffle)先生所著的《養豬寶典》(The Care of the Pig)一書中,「布蘭登女皇」及厄爾•艾姆史沃斯,每每帶來層出不窮之無盡喜悅的精彩內容等事渾然不知。不過,如果他們那麼深入,亦會出問題。英格蘭中部一座植物園中的一個古老的野豬雕像,都曾被失去理智的回教徒威脅要予以破壞。

從人類身上,此一顯然毫無價值的迷戀,顯現出宗教、信仰及迷信是如何扭曲了我們的世界全貌。豬和我們是如此親近,而且在許多方面來說對我們如此方便,人道主義者現在強烈主張,不應該集中飼養、限制行動、讓母豬與小豬分開,並且強迫牠們住在自己尿溲當中。且不說其他的考量,以那些方法養出來的粉紅色海綿狀的豬肉,總是不太討人喜歡。然而,這是我們可以簡單依據理性及同情所做的決定,就如同我們會以此對待同伴及親人,而非一個沿襲自鐵器時代營火會中念咒儀式的結果,在那些場合中,許多更糟糕的罪行都曾藉著神的名義大肆歡慶。「棍子上的豬頭,」在《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中勇敢、但神經質的勞爾夫在面對著蠅蠅作響,已開始腐爛的偶像如是說(牠先被殺,然後又被崇拜)。「棍子上的豬頭,」他可能不知道,他說得對極了,而且遠比他的前輩和犯錯的後輩要聰明多了。

(本文轉載自克里斯多福.希鈞斯新書《上帝沒什麼了不起》,中文譯本由小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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