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6日 星期一

巴西農奴 1人1天須砍蔗3000公斤

  • 2009-01-03 中國時報 【郭篤為╱巴拿馬二日電】

     南美巴西立法廢除奴隸整整一百廿年後,在地主與政客結合變相剝削下,新農奴又再度出現。權貴菁英巧取豪奪享受遠較開發國家更為富裕的生活,貧困農奴的處境卻僅堪與印度比擬。

     二○○八年終,北部亞瑪遜河流域帕拉(Para)州法庭對纏訟三年非法剝削工人形同變相農奴的「荷黑.穆川(Jorge Mutran)糖廠」案做出歷史性判決。該面積一萬八千公頃的糖廠被控在過去八年期間剝削五百卅六名工人,每人每天必須砍伐三千公斤甘蔗,換取每月約六千新台幣的酬勞。

     砍蔗工人被迫在糖廠福利社購買遠較市價為高的生活必需品,入不敷出的工人在未償付債務前無法脫離惡性循環,成為實質的農奴。

     法庭判決糖廠賠償每名工人約一萬新台幣,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賠償。八年期間該糖廠僅有十四人得以脫離持槍警衛的掌控,企圖逃脫卻被逮回的工人還得面對私刑,農奴下落不明時有所聞。

     巴西聯邦勞工部數據顯示,二○○八年聯邦警察與勞工部共聯手在北部亞瑪遜河流域數州進行一百卅三次突擊檢查,救出四千六百卅四名農奴,其中婦女與未成年兒童占四分之一。由於這些工人的生活環境極為惡劣,大多因飲用未經處理的河水而染病。

     巴西的地主菁英與農奴貧富極端懸殊,造成社會嚴重的不平等。「聯合國開發總署」對全球卅二國家的調查報告顯示,巴西頂端二○%的富裕階層「人力開發指數HDI」為○.九九七,較冰島的○.九六八、加拿大○.九六七和瑞典的○.九五九為高。而巴西最貧困階層的指數為○.六一○,較印尼○.六一三、巴拉圭○.六四四和越南的○.六二二為低,僅堪與印度的○.六○九相比,凸顯出嚴峻的現實。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