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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近發生多起社會最下層的賤民慘遭暴力凌遲事件,在人口達一億六千萬且是印度最貧窮省份之一的北方省,今天又發生一名年僅六歲的女童,因為和母親在一條專供「高種姓階層」村民通行的路上行走,慘遭一名男子丟入火中,雖經及時救出,但生命垂危。 據北方省摩托拉地方的目擊者表示,甚至警方接獲報案後也拒絕採取任何行動,理由是該名男子蘇尼勒否認蓄意將女孩丟入火中,僅承認那是一場意外。 不過,據地方警察首長夏特維迪向媒體表示,警方已逮捕無犯罪前科的蘇尼勒,並將依法辦理。 北方省政府最高行政長官首席部長馬雅瓦蒂女士也是底層賤民出身,自小學老師轉仕政途之後,靠著拉攏佔北方省人口絕大多數的賤民選票,在去年底贏得地方選舉,當選北方省首席部長。但她上任後,北方省歧視賤民的事件仍層出不窮。 印度教種姓制度,主要在於印度教篤信因果與輪迴,即一個人出生於何種階級乃由前世的行為決定,而這一世的行為,又會決定下一世投胎在那一個階層,不斷循環。 種姓制度把人分為四大階級:最高階「婆羅門」相當於祭司、學者;「剎帝利」相當於君主、軍人;第三等「吠舍」泛指商人、工人;第四等「首陀羅」就是奴隸和不同種姓通婚生下的子女。 但社會學家認為種姓制度是高階箝制及便利統治低階的一種愚民策略。此外。也有學者認為高階種姓人家注重門第,嚴防血統混雜,因而排斥跨越種姓的往來。 面對外界的質疑與批評,印度高等社會人士常辯稱,種姓制度在法律上已廢除,實際生活上已無人注意。其實不然,它依舊存在於廣大民眾的生活中,尤其在印度百分之七十人口與百分之九十賤民居住的農村。即使在都市的角落,種姓制度的遺毒依舊可見。 印度國立德里大學東亞學系女教授夏瑪,也曾於上週稍早應邀在台灣駐新德里代表處的一項印度文化講習會上證實,儘管至今資訊時代進步,但印度無論是在都會或城鎮,種姓制度的惡習依然根深蒂固,高低種姓之間禁止通婚,即使年輕男女敢於通婚,婚後也是遠離親友和家鄉,深恐遭到迫害。 印度國立尼赫魯大學社會學者桑圖西曾經告訴中央社說,種姓制度源自印度教輪迴之說,換言之,是神的意旨,因此除非不相信神的存在,否則種姓制度將難以在人們的心頭上根除。他說,佔印度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印度教徒,以神為唯一信仰中心,是不可能否認神的存在。 【2008/04/30 中央社】 |
2008年5月13日 星期二
種姓制度遺毒 賤民女童慘遭火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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