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

比中指若髒話 源自英法戰爭

2008年08月05日蘋果日報

國際皆然
台大外文系教授陳超明說:「比中指在西方是對他人挑釁、輕蔑的侮辱行為,過去曾有因此發生鬥毆、命案的例子。」高鳳技術學院休閒英語系副教授涂雪娥也指出:「比中指幾乎是國際通用的肢體語言,就是表示『fuck you』,有嚴重的侮辱意涵。」

英軍舉中指炫耀勝利
涂雪娥說,比中指的典故可能可以追溯到英法戰爭,英國有種倚賴中指力量的長弓武器很厲害,讓法軍相當頭痛,因此法國君主宣布,如果打勝仗,就要把英國長弓兵的中指都砍下來。但最後法國戰敗,英軍就舉起右手中指炫耀勝利,藉此羞辱法軍。後來,經過久遠的流傳,比中指變成是挑釁的一種肢體語言。
國人比中指遭罰的案例不勝枚舉。男子柯鴻鵬騎車闖紅燈,遭警員攔下開罰單,柯對警員比中指被法辦,後來柯男因坦承犯罪並捐四萬元,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輕判拘役五十天、緩刑兩年。記者郭芷余

比中指遭罰案例
2007/12/06 北縣女子黃家儀倒車時不滿後車擋路還按喇叭,對後車比中指遭起訴。
2007/06/24 北縣張姓女教師拍攝鄰居違建,被鄰居比中指,鄰居被判需賠20萬元。
2007/02/10 中市男子柯鴻鵬闖紅燈,朝警員比中指被判拘役50天。
2003/07/18 林姓司機因高雄地檢署囚車阻擋車道,超車後比中指,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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